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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民發〔2023〕16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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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縣民政局
巫溪縣財政局
關于印發《巫溪縣高齡津貼發放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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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經請示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巫溪縣高齡津貼發放暫行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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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縣民政局??????????????巫溪縣財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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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縣高齡津貼發放暫行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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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高齡津貼制度是關愛老年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項重要惠民政策,為進一步規范高齡津貼申報、審核、發放管理工作,制定本辦法。
一、發放對象
(一)巫溪縣戶籍,依法享有公民權利,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屬高齡津貼發放對象。
(二)年滿100周歲以上老人高齡津貼按當前已執行政策發放。
二、施行時間
2023年12月1日起執行。
三、發放標準
(一)年滿80—89周歲的老年人(在每年生日所屬月份的次月發放高齡津貼),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二)年滿90—99周歲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
(三)年滿10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按照每人每月450元的標準發放。
四、申請和審核及備案
(一)申請
1.符合高齡津貼申請條件的老年人,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出示原件、留存復印件3份)、戶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復印件各3份),向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提出申請(行動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親屬代理申請),填寫《重慶市巫溪縣高齡津貼申請表》(一式3份)。
2.符合發放年齡條件的申請人,提出申請核準后,從次月起計發高齡津貼。
3.非本縣戶籍遷入本縣戶籍的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遷入當月即可提出申請,經核準后次月起計發。8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戶籍在縣內各鄉鎮、街道之間遷移變動的,由遷出鄉鎮(街道)民政辦出具巫溪縣高齡津貼轉移通知單,遷入地及時變更。戶籍遷出本縣或亡故的高齡老年人,其戶籍所在村(社區)和所在鄉鎮(街道)民政辦要及時辦理高齡津貼注銷手續,從其遷出或亡故后的次月起停止發放高齡津貼。
4.享受高齡津貼待遇的老年人,離開最后居住地失聯滿1個月的,暫停發放高齡津貼;因失聯停發高齡津貼的老年人自取得聯系認定后,恢復其高齡津貼的發放。
5.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從99周歲增至100周歲的,無須再次提交申請。
6.高齡津貼由符合申請條件的老年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其監護人自愿申請,從申請核準后次月開始計發,政策實施起和申請提出以前時間段的不再補發。
(二)公示
村(社區)在接到申報后3個工作日內必須在本村(社區)公示欄內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鄉鎮街道。
(三)審核
1.村(社區)在接到個人申請后,要認真調查核實,進行初審,經公示無異后,對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及時將申請材料報鄉鎮(街道)民政辦。
2.鄉鎮(街道)民政辦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合格后由鄉鎮街道分管領導審批。
(四)備案
各鄉鎮(街道)每月20日前將本轄區內享受高齡津貼老人的分類花名冊、匯總表和新增、變更(升級)、注銷(亡故、遷出)等情況報縣民政局備案。報送電子文檔和鄉鎮(街道)政府主要領導簽字的紙質件。
(五)發放
高齡津貼發放實行動態管理。縣民政局復核匯總后,向縣財政局申請資金,逐步納入“一卡通”發放。
五、資格年審
對享受高齡津貼的老年人實行年審制度,可采取本人到所在村(社區)或提供視頻實況、當時照片以及可以證明老人當前生存健康狀況的其他方式和戶口簿原件進行認定。每年3月31日前年審完畢,并認真填寫審核表。逾期無故不辦理認定手續的,從次月停發,直至按規定認定后可以續發。
六、監督管理
(一)各鄉鎮(街道)要對享受高齡津貼人員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要建立完善常態化的核查比對機制,落實專人負責,每月核查,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實行動態管理,確保發放人員精準。如發現人員亡故、失蹤、戶口遷出等情況,及時予以核減。享受高齡津貼人員亡故、遷出或失蹤1個月以上的,其親屬和戶籍所在地的村(社區)應當及時向鄉鎮(街道)通報信息,上報停發申請表,故意隱瞞信息以騙取高齡津貼的,由鄉鎮(街道)予以糾正并追回被騙取的資金。
(二)各鄉鎮(街道)要強化村(社區)職責,督促村(社區)及時如實上報人口死亡、遷出等相關資料信息,明確申請和發放程序,及時向社會公開,設立投訴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三)縣民政局對各鄉鎮(街道)高齡津貼發放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并將高齡津貼發放精準度納入對鄉鎮(街道)民政工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七、有關要求
(一)高齡津貼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對虛報、冒領或終止后繼續領取高齡津貼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從嚴懲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縣民政局要積極主動向紀檢監察等部門提供高齡津貼虛報、冒領或終止后繼續領取行為線索,配合有關部門對虛報、冒領或終止后繼續領取行為的查處。
(三)各鄉鎮(街道)和經辦科室、村(社區)要嚴格履職,認真審核,對因不認真履職產生問題和錯誤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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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巫溪縣××鄉鎮街道高齡津貼享受對象年審表
2.巫溪縣高齡津貼享受對象退出名冊
3.巫溪縣高齡津貼轉移通知單
4.重慶市巫溪縣高齡津貼申請表
5.重慶市巫溪縣高齡津貼停發申請表
6.巫溪縣80—89歲(90—99歲、100歲以上)高齡津貼發放花名冊
7.巫溪縣高齡津貼發放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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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XX鄉鎮(街道)高齡津貼享受對象年審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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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單位(蓋章):???????????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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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年審時間 |
年審結果 |
核實人 員簽名 |
負責人: ?????????????????????填表人:????????
說明:1.年審時間填寫享受津貼對象接受年審的年月日;?
2.年審結果填寫“符合”或“退出”;?
3.對經年審應退出津貼享受的人員同時填寫《巫溪縣高齡津貼享受對象退出名冊》。
附件2
巫溪縣高齡津貼享受對象退出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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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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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享受津貼年度 |
退出原因 |
退出 月份 |
負責人: ???????????????????填表人:
說明:退出原因填寫“遷出”、“死亡”或其他原因(應填寫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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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巫溪縣高齡津貼轉移通知單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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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
??????????同志(身份證號:??????????????????),一卡通賬號:?????????????????????因戶口轉入您??????????鄉鎮街道,高齡津貼已發至????年????月。請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高齡津貼發放實施辦法的通知》的規定,落實該同志高齡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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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出鄉鎮街道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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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重慶市巫溪縣高齡津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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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標準(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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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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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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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賬號 |
銀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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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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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 審核意見 |
經辦人(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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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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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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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 審批意見 |
經辦人(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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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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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簽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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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重慶市巫溪縣高齡津貼停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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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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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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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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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賬號 |
銀行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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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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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發原因 |
¨死亡; ¨戶口遷移; ¨其他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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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區) 審核意見 |
經辦人(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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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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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簽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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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街道) 審批意見 |
經辦人(簽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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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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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領導(簽字):年月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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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重慶市巫溪縣高齡津貼發放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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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名稱 |
80--89歲 |
90-99歲 |
100歲以上 |
總人數(人) |
總金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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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人) |
金額(元) |
人數(人) |
金額(元) |
人數(人) |
金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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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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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簽字: ????????????????????????????????年??月??日
附件7
巫溪縣80—89歲(90—99歲、100歲以上)高齡津貼發放花名冊
填表單位(蓋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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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身份證號 |
家庭詳細住址 |
一卡通賬號 |
銀行名稱 |
實發金額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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