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府辦發〔2023〕15
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巫溪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巫溪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巫溪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
1總則
1.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全面做好森林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體制機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處置森林火災,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重慶市森林防火條例》《巫溪縣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森林火災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實行全縣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森林火災發生后,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縣人民政府是應對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的主體,根據森林火災應對工作需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應急救援,必要時可以申請市人民政府組織應急救援。
1.5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四個等級。災害分級標準見附則。
2主要任務
2.1組織滅火行動
科學運用各種手段撲打明火、開挖(設置)防火隔離帶、清理火線、看守火場,嚴防次生災害發生。
2.2解救疏散人員
組織解救、轉移、疏散受威脅群眾并及時妥善安置和開展必要的醫療救治。
2.3保護重要目標
保護民生和重要軍事目標并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
2.4轉移重要物資
組織搶救、運送、轉移重要物資。
2.5?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嚴密防范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重點目標守衛和治安巡邏,維護火災發生地區及周邊社會秩序穩定。
3? 組織指揮體系
3.1? 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森林防滅火工作。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林業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政府辦公室聯系相關工作的副主任、縣應急局、縣林業局、縣公安局分管負責人擔任。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應急局,由縣應急局、縣公安局、縣林業局共同派員組成,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縣應急局、縣林業局分管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縣林業局可以按程序以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名義部署相關防火工作。
鄉鎮(街道)按照“上下基本對應”的要求,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
鄉鎮(街道)應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做好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根據需要成立應急工作機構,承擔本地區、本單位的森林火災應對工作。
3.1.2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關于森林防滅火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縣委、縣政府工作要求;
(2)宣傳實施森林防滅火法律法規;
(3)協調解決全縣有關森林防滅火的重大問題;
(4)督導建立全縣森林防滅火責任制,組織森林防滅火工作檢查;
(5)指導全縣各級森林防滅火隊伍組建,組織開展森林防滅火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
(6)組織和指揮森林火災撲救;
(7)完成縣減災委交辦的其他森林防滅火工作。
3.2? 指揮部成員單位任務分工
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負責組織媒體做好森林防滅火政策解讀、成效和公益宣傳;指導有關部門做好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知識宣傳教育。負責協調、指導和組織廣播電視系統開展森林防滅火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有關部門發布經縣森防指審定的森林火災信息和撲救情況。負責統籌協調指導森林火災網絡輿情的引導處置工作。
縣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核全縣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負責審核全縣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做好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項目與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縣級政府投資三年滾動計劃和年度投資計劃的銜接平衡。
縣教委:負責指導全縣中小學生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將森林防火知識納入安全教育大綱,協同森林防火部門做好中小學校森林防火宣傳工作。
縣經濟信息委:負責落實免收森林防滅火搶險救災專用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等政策;負責協調森林火災有關搶險救援工業產品的應急保障,組織落實縣級醫藥儲備的緊急調用。
縣公安局:負責依法指導公安機關做好森林火災有關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組織對森林火災可能造成的重大社會治安和穩定問題進行預判,并指導公安機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防范處置工作。
縣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
縣財政局:負責組織安排全縣森林防滅火經費預算,以及有關森林防滅火的補助專款,按程序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縣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配合做好森林防滅火有關工作。
縣生態環境局: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林區內焚燒生活垃圾、秸稈等監督管理,負責森林火災對環境(大氣)污染損害評估。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運力,為撲火人員和物資快速運輸提供支持保障;做好森林防滅火車輛公路通行保障和執行森林防滅火搶險救災任務車輛免交收費公路通行費等工作。
縣水利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林區內人飲抗旱設施規劃建設,為森林防滅火有關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縣農業農村委:負責農民野外安全用火的宣傳教育,加強農事生產用火管控工作;會同林業部門組織指導做好林耕結合部區域火災預防工作。
縣商務委:負責組織和協調縣內應急生活物資供應,按程序動用縣級儲備物資,穩定市場供應;協助組織森林火災撲救所需相關物資。
縣文化旅游委: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落實旅游景區內森林火災防控措施,開展防火宣傳。
縣衛生健康委:負責組建衛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做好衛生應急隊伍人員、車輛、裝備的調度工作。
縣應急局:負責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負責指導一般、較大森林火災處置工作,統籌救援力量,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組織編制森林火災處置預案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開展實施有關工作;負責火災信息發布工作;協調指導林區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
縣林業局:履行森林防滅火工作行業管理責任,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信息,承擔森林火情的早期處理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專業隊伍建設、宣傳教育、預警監測、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落實縣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規劃有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必要時,可以按程序提請,以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縣氣象局:負責提供全縣及重點林區、重點時段的氣象監測信息,發布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并提供火場氣象服務,根據天氣條件適時組織開展森林防滅火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與林業局聯合發布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協調提供衛星圖像數據,參與利用遙感手段進行森林火災監測及損失評估。
縣人武部:調用民兵執行搶險救災任務,報縣委、縣政府批準,報重慶警備區備案,負責組織民兵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搶險行動,實施統一指揮。負責指導鄉鎮(街道)民兵專業分隊開展撲火技能訓練和參與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縣武警中隊:負責組織武警官兵做好防滅火知識技能教育訓練和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行動。
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消防救援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縣供電公司:負責組織對穿越林區的高壓電線、電纜的線路巡護,定期進行塔架安全檢查,排除森林火災隱患。負責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電力供應、電力安全工作。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3.3? 撲救指揮
3.3.1? 發生在巫溪縣行政區域內的較大森林火災和同一火場跨兩個鄉鎮(街道)行政區域的一般森林火災,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指揮。
發生在跨省(市)、區(縣)界且預判為一般森林火災在巫溪縣行政區域內的森林火災,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指揮。?
3.3.2? 發生森林火災后,事發地鄉鎮(街道)視情成立火場前線指揮機構,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領導擔任指揮長。
3.3.3? 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指揮的森林火災,視情況設置火場前線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現場救援工作。火場前線指揮部總指揮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或常務副指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副指揮長、屬地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擔任,調度長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擔任,新聞發言人由負責現場處置的屬地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副指揮長擔任。
火場前線指揮部職責:
(1)負責統籌火場的指揮協調和組織撲救工作。全面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態勢,制定撲救方案,具體指導撲救行動并組織實施。
(2)負責前線指揮部的決策命令、指示要求傳達和督促落實,做好工作協調,及時掌握和匯總火場綜合情況。
(3)負責火場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有關媒體開展采訪報道,適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情。新聞發布的有關信息需前線指揮部審核確認,未經批準,一律不予發布。
3.3.4? 根據森林火災現場情況,縣級火場前線指揮部可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治組、火災監測組、通信保障組、治安交通組、專家支持組、災情評估組、后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工作組。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可根據森林災害實際情況增減工作組或調整成員單位。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見“10.5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組織體系圖”。
3.3.5? 參加前方撲火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火場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解放軍和武警部隊遂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對應接受政府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統一領導,部隊行動按照軍隊指揮關系和指揮權限組織實施。
3.4? 專家組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預防、科學滅火組織指揮、力量調動使用、滅火措施、火災調查評估規劃等提出咨詢意見。
4? 處置力量
4.1? 力量編成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等受過專業培訓的撲火力量為主,消防救援隊伍、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力量等支援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企事業單位職工、機關干部及群眾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
4.2? 力量調動
根據森林火災應對需要,應首先調動屬地撲火力量和縣級撲火力量,臨近鄉鎮(街道)撲火力量作為增援力量。
跨鄉鎮(街道)調動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增援撲火時,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統籌協調,由擬調出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組織實施。
需要申請重慶市森林消防隊伍、其他區(縣)專業撲火力量增援時,由縣政府或者縣應急局向重慶市應急管理局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和權限逐級報批。
需要解放軍、武警部隊參與撲火任務時,按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5?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5.1? 監測
鄉鎮(街道)及應急、林業和氣象等部門要充分利用衛星監測、視頻監控、高山瞭望、地面巡護等手段,及時掌握火情動態。
5.2? 預警
5.2.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表5—1 森林火險預警等級劃分
|
火險預警等級 |
預警信號顏色 |
危險程度 |
易燃程度 |
蔓延程度 |
|
一 |
紅色 |
極度危險 |
極易燃燒 |
極易蔓延 |
|
二 |
橙色 |
高度危險 |
容易燃燒 |
容易蔓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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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黃色 |
較高危險 |
較易燃燒 |
較易蔓延 |
|
四 |
藍色 |
中度危險 |
可以燃燒 |
可以蔓延 |
5.2.2預警響應
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及其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森林火險預警變化,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當森林火險預警等級達到三級以上時,森林防火檢查站(哨卡)實行人員掃碼進山入林,各類護林員加強森林防火巡護檢查,做好衛星林火監測和瞭望監測,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滅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救準備,縣級、鄉鎮(街道)各類森林消防隊伍集中駐防,進入待命狀態。
發布橙色、紅色預警信息后,縣級有關部門和預警鄉鎮(街道)及其有關單位應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次,停止野外用火審批,進一步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增設林區路口檢查卡點,開展森林防火檢查,做好物資調撥準備。鄉鎮(街道)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視情對力量部署進行調整,靠前駐防,帶裝開展巡護。必要時,縣政府可以根據需要發布命令,嚴格野外用火管理。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5.2.3發布預警信息
縣應急局、縣林業局和縣氣象局要加強會商,制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信息網絡、微信公眾號、手機短信等方式向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和社會公眾發布。
根據區域氣象條件及其趨勢演變情況,對連續3天且未來2天將持續出現二級以上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的相關區域,聯合發布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連續5天且未來2天將持續出現二級以上森林火險預警等級的區域,聯合發布森林火險紅色預警信號。
5.2.4信息分析與共享
森林火災涉及或影響到行政區域外的,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將災害信息迅速通報毗鄰鄉鎮(街道)。需要通報周邊區(縣)政府的,由縣政府辦公室通知毗鄰相關區(縣)政府辦公室,同時按規定上報市政府。
5.3信息報告
5.3.1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照“有火必報、歸口上報”的原則,及時、準確、逐級、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撥打當地森林火災報警電話或“12350”報警。
5.3.2全縣境內的森林防火視頻監控點、防火巡查巡護人員以及其他公民一旦發現森林火情,其他單位和個人接到火情消息后,應立即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5.3.3接到火情報告后,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調查核實,經核查確定為森林火災的,應在30分鐘內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并根據處置進展情況及時續報;火災處置結束后,及時形成書面材料報送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對于情況復雜或當天難以勘查現場的,可先簡要報送書面材料,調查清楚后盡快報送終報。
5.3.4發生森林火災的鄉鎮(街道)要及時向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火情后,按規定上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應立即向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
(1)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3)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
(4)發生在原始林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等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5)發生12小時后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6)與巫溪縣交界的森林火災;
(7)需要市政府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8)發生在重點地區、重要時段,以及依據要求報送的森林火災;
(9)其他需要報告的重要森林火災。
6 應急響應
6.1 先期處置
森林火災發生后,林業局應加強對早期火情處置的指導,力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事發地鄉鎮(街道)、國有林場、林區經營主體、村(社區)及相關單位第一時間可采取以下措施,進行先期處置:
(1)撲救火災;
(2)設立警戒區域,轉移安置人員;
(3)醫療救治;
(4)保護重要目標。
6.2 分級響應條件及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區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并通知相關鄉鎮(街道)和部門根據響應等級落實相應措施。
6.2.1Ⅳ級響應
(1)啟動條件
①過火面積在1公頃以下的森林火災;
②發生在巫溪縣的森林火災,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③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與巫溪縣交界的森林火災,1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Ⅳ級響應;
(2)響應措施
①由事發地鄉鎮(街道)先期處置,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需要預告相鄰鄉鎮(街道)做好增援準備;
②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加強火災監測,及時調度火災信息;
③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視情組織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④視情發布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⑤根據火場周邊環境,提出保護重要目標物及重大危險源安全的建議。
6.2.2Ⅲ級響應
(1)啟動條件
①過火面積超過1公頃的森林火災;
②發生在巫溪縣的森林火災,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③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與巫溪縣交界的森林火災,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經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分析評估,認定災情達到啟動標準并提出建議,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啟動Ⅲ級響應。
(2)響應措施
①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火災最新情況,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召集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組織火場連線、視頻會商調度和分析研判,同時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②調派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消防救援隊伍撲救。
③協調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④氣象部門提供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服務,做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準備;
⑤指導做好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
⑥視情協調指導相關媒體做好報道。
6.2.3Ⅱ級響應、Ⅰ級響應
(1)Ⅱ級響應啟動條件
①過火面積超過10公頃以上50公頃以下的森林火災;
②發生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的或者1人及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森林火災。
③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與巫溪縣交界的森林火災,6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④發生在巫溪縣的森林火災,1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市森防指辦公室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2)Ⅰ級響應啟動條件
①過火面積超過5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
②發生在巫溪縣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③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或與巫溪縣交界的森林火災,12小時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發展態勢持續蔓延擴大。
④發生3人及以上死亡的,或者10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⑤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要求啟動響應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報國家森防指辦公室決定啟動級應急響應。
(3)Ⅱ級、Ⅰ級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由縣長擔任總指揮,視情況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指揮撲救處置工作。同時,縣政府應及時請求市政府援助,待市級森林火災指揮部成立后,移交指揮權。
6.2.5啟動條件調整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地區、時間敏感度,受害森林資源損失程度,經濟、社會影響程度,啟動縣森林火災應急響應的標準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
6.3 應急處置措施
森林火災發生后,要先研判氣象、地形、環境等情況及是否威脅人員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險設施,科學組織施救。鄉鎮(街道)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可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6.3.1撲救火災
森林火災發生后,火災發生地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立即就近組織基層應急隊伍、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等力量參與撲救,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起階段。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響應出動后,要立即調動縣應急救援隊伍,根據需要可申請調動解放軍、武警部隊、消防救援隊伍、民兵預備役部隊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
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科學組織撲救,在確保撲救人員安全情況下,迅速有序開展撲救工作,嚴防各類次生災害發生。現場指揮部要認真分析地理環境、氣候條件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進、宿營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加強火場管理,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提前預設緊急避險措施,嚴格按照“火情不明先偵查、氣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規避”的原則,確保各類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未經專業培訓以及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等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
6.3.2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的醫療救治。
6.3.3救治傷員
組織醫護人員和救護車輛在撲救現場待命,如有傷病員迅速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6.3.4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等重要目標物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隊伍,在專業人員指導并確保撲火人員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脅,組織搶救、轉移物資,確保目標安全。
6.3.5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管理,嚴厲打擊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堵塞交通等違法犯罪行為。在金融單位、儲備倉庫等重要場所加強治安巡邏,維護社會穩定。
6.3.6發布信息
通過授權發布、發布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和專業網站、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起火原因、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6.3.7火場清理看守
森林火災明火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看守人員方可撤離。原則上,增援的撲火力量不擔負后續清理和看守火場任務。
6.4 應急結束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7 保障措施
7.1 運輸保障
7.1.1縣公安局、縣交通局要建立完善應急運輸保障機制,在應急救援隊伍、物資運輸隊伍自行交通運輸受阻時,對重點區域實施交通管理,確保救援人員和物資能及時安全地到達指定地點。必要時,縣交通局應協調交通運輸車輛,協助救援人員與物資的輸送。
7.1.2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以摩托化輸送方式為主。跨鄉鎮(街道)輸送撲火力量由增援隊伍所在地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自行組織實施,跨區(縣)調動撲火力量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負責協調輸送。
7.2 航空消防飛機保障
發生森林火災后,需要實施森林航空消防滅火時,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指揮長決定向市森防指申請航空滅火支援。
7.3 物資保障
縣應急局、縣林業局加強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用于支援各地撲火需要。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本地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所需的撲火機具和裝備。
7.4 應急隊伍保障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消防救援隊伍、民兵、解放軍、武警部隊等支援力量為輔,必要時可動員當地林區職工、機關干部及群眾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
7.5 經費保障
縣政府應當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森林防滅火所需支出。
8 后期處置
8.1 火災評估
縣政府組織由縣應急局牽頭,縣公安局、縣林業局等部門參加的調查評估組,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及過火面積和蓄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調查和評估。一般、較大森林火災由縣政府負責,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調查評估,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必要時,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可督導落實或者提級開展調查和評估。
8.2 火因火案查處
縣政府、有關鄉鎮(街道)組織對森林火災發生原因及時取證、深入調查,依法查處涉火案件,打擊涉火違法犯罪行為,嚴懲火災肇事者。
8.3 約談整改
對森林防滅火工作不力導致人為火災多發頻發的地區,由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及時約談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時整改。
8.4 災民安置、災后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事發地鄉鎮(街道)根據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展開災后重建工作,并重點保證基礎設施修復和安居工程重建。
8.5 獎勵與責任追究
8.5.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8.5.2為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壓緊各級各方面責任,對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中責任不落實、發現隱患不作為、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處置不得力等失職瀆職行為,依法依規追究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經營主體責任、火源管理責任和組織撲救責任。
8.6 工作總結
鄉鎮(街道)和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重點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汲取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9 附則
9.1 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
(1)一般森林火災:受災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造成1人及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1人及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森林火災;
(2)較大森林火災:過火面積在1公頃及以上100公頃以下,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森林火災;
(3)重大森林火災:過火面積在100公頃及以上1000公頃以下,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森林火災;
(4)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過火面積在1000公頃及以上,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本預案所稱以上、以內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9.2 敏感地區、敏感時段的含義
敏感地區:紅池壩鎮、寧廠鎮、雙陽鄉、下堡鎮、文峰鎮、蘭英鄉、紅池壩林場,官山林場,白果林場,貓兒背林場和各類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
敏感時段:國家法定節假日,國際性、全國性重大活動,中元節、高溫伏旱期。
森林防火期為:每年1月至10月。
森林高火險期為:每年8月10日至10月10日。
9.3 預案管理與更新
9.3.1預案發布實施后,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學習、宣傳和培訓,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進行評估和修訂,原則上5年內應予修訂。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并報縣森防辦備案。
9.3.2縣級、鄉鎮(街道)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練。
9.4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9.5?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巫溪縣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巫溪府辦發〔2021〕75號)同時廢止。
附件:1.巫溪縣森林資源基本情況
- 相關機構通訊錄
- 巫溪縣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 縣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火場前線指揮部組成及任務
分工
附件1
巫溪縣森林資源基本情況
?
巫溪縣是重慶市第一森林資源大縣,全縣總土地面積402554.3公頃,其中林地面積330572.29公頃,占全縣土地總面積的82.12%。森林總面積280382.77公頃,其中有林地面積234796.37公頃,國家特別規定灌木林地面積45586.41公頃。截至2021年底,全縣森林覆蓋率70.2%,森林蓄積量1470萬立方米。林地面積、森林面積、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均居全市前列。
巫溪縣境內天然植被包括常綠闊葉、針葉林和落葉闊葉林、針闊混交林、暗針葉林、灌叢及草甸。隨海拔高度變化,垂直帶譜明顯。海拔在800米以下地區主要為榆、柏、女貞、泡桐、欒樹、檫木、馬桑、黃荊、油桐、白楊以及刺槐等樹種;海拔在800—1500米之間的地區多為柏樹、馬尾松、栓皮櫟、麻櫟等櫟類樹種以及杉木、核桃、杜仲、厚樸等經濟樹種,林下灌叢為枹櫟、鐵仔、馬桑、黃荊、杜鵑等;海拔在1500—2100米之間上下界限不甚明顯,針葉樹主要有華山松、油松、巴山松等,闊葉樹有鵝耳櫪、槭樹、水青岡、山楊、椴樹、亮葉樺以及核桃、漆樹等;海拔在2100米以上地區有冷杉、冷(云)杉、巴山冷杉、華山松、油松以及漆樹,陽坡地區還有小片樺樹林和山楊林,林下有箭竹、大葉杜鵑、薔薇等灌木。
巫溪縣境內現有藻類植物8門,31科,55屬,145種(含變種),維管植物共計184科,884屬,2807種。維管植物中,蕨類植物36科69屬231種,裸子植物6科,19屬,32種;被子植物種類數量最多,共計有145科,796屬,2544種,分別占保護區總科、屬、種數的77.17%、89.80%和90.89%,其中雙子葉植物125科,632屬,2157種,單子葉植物20科,164屬,387種。其中,國家級珍稀保護植物45種,31科41屬。
高溫伏旱期,全縣大部地區森林火險氣象等級較高,巫溪縣采取“三嚴”措施,織密森林防火“人防、技防”安全網。一是嚴控火源。強化交通要道、進山路口等重點區域管控,設置防火檢查站(點)120余處,嚴格掃碼入林和火種收繳管理;二是嚴加巡護。建立森林網格化巡護管理體系,組織2600余名護林員開展拉網式巡邏排查;組建國有林場森林消防隊;三是嚴密監測。完善森林火情智能監控系統,全方位、24小時不間斷監測;依托森林防火瞭望塔、地面巡護、視頻監控等手段,落實由前線人員信息反饋、視頻監控圖像捕捉、定位系統軌跡生成組成的聯防措施,實現森林防火由“人防”向“技防”轉變,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3%以內,從近幾年縣森林防火視頻監控指揮中心接報火警情況來分析,均屬于一般風險,主要應該加強官山林場,白果林場,貓兒背林場的防火管理。
附件2
相關機構通訊錄
有關單位、部門通訊錄
|
單位 |
電話 |
單位 |
電話 |
|
縣政府辦公室 |
51528016 |
縣生態環境局 |
51522557 |
|
縣委宣傳部 |
51522116 |
縣城市管理局 |
51529600 |
|
縣委編辦 |
51520456 |
縣水利局 |
51522042 |
|
縣檢察院 |
51521910 |
縣文化旅游委 |
51522025 |
|
51522000 |
縣衛生健康委 |
51522001 | |
|
縣發展改革委 |
51522341 |
縣應急局 |
51522817 |
|
縣財政局 |
51522032 |
縣林業局 |
51522271 |
|
縣經濟信息委 |
51522842 |
縣供銷合作社 |
51522118 |
|
縣教委 |
51522020 |
縣總工會 |
51522916 |
|
縣科技局 |
51522536 |
縣融媒體中心 |
51522488 |
|
縣住房城鄉建委 |
51522013 |
縣國資監管中心 |
51811126 |
|
縣交通局 |
51522518 |
縣交通運輸執法支隊 |
51522790 |
|
縣農業農村委 |
51522326 |
縣公路事務中心 |
51522502 |
|
縣商務委 |
51522862 |
縣市場監管局 |
51522241 |
|
縣公安局 |
51521343 |
縣氣象局 |
51811139 |
|
縣司法局 |
51512810 |
縣消防救援大隊 |
51514518 |
|
縣人力社保局 |
51522016 |
紅池壩景區管委會 |
51723550 |
|
縣規劃自然資源局 |
51522208 |
縣民政局 |
51515966 |
|
縣交巡警大隊 |
51229208 |
高速執法 |
51816555 |
鄉鎮、街道通訊錄
|
序號 |
單位名稱 |
負責人姓名 |
24小時值班電話 |
|
1 |
朝陽鎮 |
楊鋒 |
023—51650011 |
|
2 |
徐家鎮 |
胡建華 |
023—51415005 |
|
3 |
花臺鄉 |
徐興洪 |
023—51518309 |
|
4 |
尖山鎮 |
杜發旺 |
023—51637016 |
|
5 |
土城鎮 |
廖賢春 |
023—51418113 |
|
6 |
城廂鎮 |
劉勇 |
023—51512223 |
|
7 |
中梁鄉 |
張學軍 |
023—51417520 |
|
8 |
蒲蓮鎮 |
黃桴根 |
023—51715663 |
|
9 |
紅池壩鎮 |
張錫定 |
023—51636133 |
|
10 |
古路鎮 |
呂文定 |
023—51712109 |
|
11 |
塘坊鎮 |
陶強 |
023—51653035 |
|
12 |
勝利鄉 |
徐安 |
023—51638005 |
|
13 |
鳳凰鎮 |
柳德剛 |
023—51631008 |
|
14 |
文峰鎮 |
劉勛貴 |
023—51654006 |
|
15 |
雙陽鄉 |
鄧釗平 |
023—51517001 |
|
16 |
柏楊街道 |
馬國君 |
023—51889990 |
|
17 |
魚鱗鄉 |
唐大榮 |
023—51410333 |
|
18 |
寧廠鎮 |
李媛 |
023—51682016 |
|
19 |
峰靈鎮 |
程翀 |
023—51717088 |
|
20 |
大河鄉 |
馬井明 |
023—51683017 |
|
21 |
上磺鎮 |
胡定松 |
023—51713016 |
|
22 |
長桂鄉 |
陳光華 |
023—51681322 |
|
23 |
寧河街道 |
孟令軒 |
023—51336983 |
|
24 |
蘭英鄉 |
李徽 |
023—51683913 |
|
25 |
通城鎮 |
魯應華 |
023—51516005 |
|
26 |
菱角鎮 |
沈旭 |
023—51630029 |
|
27 |
下堡鎮 |
陳泓麟 |
023—51416184 |
|
28 |
白鹿鎮 |
向陽 |
023—51412450 |
|
29 |
田壩鎮 |
張華 |
023—51724317 |
|
30 |
天星鄉 |
陳志強 |
023—51680038 |
|
31 |
天元鄉 |
楊成明 |
023—51414207 |
|
32 |
烏龍鄉 |
胡建軍 |
023—51720016 |
應急救援專家通訊錄
|
序號 |
姓名 |
領域 |
編號 |
|
1 |
范洪川 |
應急救援 |
WXYJ5002380001 |
|
2 |
鄧友海 |
應急管理 |
WXYJ5002380014 |
|
3 |
程愛明 |
應急管理 |
WXYJ5002380015 |
|
4 |
鄧旭明 |
應急管理 |
WXYJ5002380016 |
|
5 |
楊趙平 |
應急管理 |
WXYJ5002380017 |
|
6 |
李井斌 |
應急管理 |
WXYJ5002380018 |
|
7 |
徐雷 |
應急管理 |
WXYJ5002380019 |
|
8 |
鐘菊花 |
森林防火 |
WXYJ5002380023 |
|
9 |
楊祖奎 |
林業 |
WXYJ5002380024 |
|
10 |
夏遠友 |
森林防火 |
WXYJ5002380025 |
|
11 |
劉培昌 |
地質災害 |
WXYJ5002380030 |
|
12 |
李金劍 |
醫療 |
WXYJ5002380035 |
|
13 |
譚金軍 |
醫療 |
WXYJ5002380036 |
|
14 |
唐世宗 |
醫療 |
WXYJ5002380037 |
|
15 |
童柏楊 |
醫療 |
WXYJ5002380038 |
|
16 |
向成 |
醫學救援 |
WXYJ5002380039 |
|
17 |
向國軍 |
精神科 |
WXYJ5002380040 |
|
18 |
朱慶 |
醫學救援 |
WXYJ5002380041 |
|
19 |
鄒文斌 |
醫療 |
WXYJ5002380042 |
附件3
巫溪縣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流程圖

附件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