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層治理綜合指揮室。承擔基層治理指揮中心的日常運行和指揮調度。承擔基層治理智治平臺運行監測、分析研判、協同流轉、應急指揮、督查考核等職責。落實值班制度。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及綜合協調。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機要、保密、檔案、公文、會務、接待、后勤保障等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黨的建設辦公室。主要負責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以及意識形態、統一戰線、社會工作、機構編制、干部人事、人大、政協、群眾團體等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經濟發展辦公室。主要負責經濟發展、村鎮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財政管理、經濟社會統計,以及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征地拆遷等職責。制定和執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強化產業引導,落實區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民生服務辦公室。主要負責民政、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體育、社會救助、殘疾人事業、老齡事業發展、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等職責。落實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安置等社會保障政策,優化基本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統籌公共服務設施空間布局,提供優質高效的便民服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五)平安法治辦公室。主要負責平安綜治、應急管理、信訪維穩、防范和處理邪教、安全生產綜合監管、法治建設、人民武裝等職責。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健全應急管理和除險清患排查治理體系,完善執法協調、矛盾糾紛化解調處、公共法律服務、普法依法治理、網上網下聯動化解網絡輿情風險等機制,推動平安法治和社會治理工作落細落實。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紀委、武裝部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工會、團委、婦聯等群團按章程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