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5日,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巫溪縣2025年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要點》(巫溪府發〔2025〕12號)文件(以下簡稱:工作要點),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重要論述,統籌發展和安全,2025年1月19日,市政府印發《2025年全市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要點》(渝府發〔2025〕1號)文件,按照全市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及消防工作總體部署,縣安委辦立即組織人員專題學習市上工作要點并結合我縣實際,起草完成我縣《工作要點》(初稿)。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8日,縣安委辦征求了各成員單位意見,并根據各成員單位建議和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對《工作要點》(初稿)進行了修改完善,3月25日縣政府制定出臺了《工作要點》,指導全縣各級各部門抓好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消防工作。
二、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災害”為目標,加快數字賦能,提升基層基礎,強化黨政履職,嚴格監管執法,壓實主體責任,深化專項整治,加強應急準備,構建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為新時代新征程新巫溪開好局起好步營造良好的安全穩定環境。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5%,嚴控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杜絕因災導致的群死群傷責任事件。
三、適用范圍
本《工作要點》適用于巫溪縣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與自然災害防治及消防工作。
四、主要內容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控大事故、防大災害”為目標,加快數字賦能,提升基層基礎,強化黨政履職,嚴格監管執法,壓實主體責任,深化專項整治,加強應急準備,構建大安全大應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發展格局,為新時代新征程新巫溪開好局起好步營造良好的安全穩定環境。全年生產安全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5%,嚴控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杜絕因災導致的群死群傷責任事件。
(二)責任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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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內容)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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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運輸領域 |
盯緊貨車、客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網約車客船、“三無”船舶等重點車型(船舶)及企業安全監管,開展交通突出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加強公路防控體系建設,完成358公里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安裝,全縣“兩客一危”檢驗率、報廢率達97%以上。 |
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委、縣教委、縣農業農村委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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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設施工領域 |
抓好重點項目、危大工程、委外作業等重點部位和環節安全監管,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全縣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2個、35.64萬平方米,全縣項目自有工人施工人數達到施工現場總人數15%以上,全縣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蓋。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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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燃氣 領域 |
深化城鎮燃氣油氣安全專項整治,開展高層建筑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推進燃氣經營企業優化整合,狠抓燃氣器具及配件市場治理,嚴厲打擊燃氣管道第三方破壞行為。 |
縣經濟信息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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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險 化學品領域 |
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風險監管,深化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治理,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全鏈條”整治,加油站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率85%以上。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清單化管理,確保“整改閉環、動態清零”。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 |
縣應急管理局、縣發展改革委、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委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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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非煤礦山領域 |
推進“八條硬措施”硬落實,強化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和工業廣場隱患治理。持續推動礦山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率100%、推動礦山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三個一”工程完成100%,配合開展推動礦山安全創新實踐基地建設。 |
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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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貿 領域 |
聚焦“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點企業,圍繞“雙防控”機制建立和全員責任制落實開展系統治理,實現重點粉塵涉爆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覆蓋率100%,重點企業基本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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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種設備領域 |
持續深化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鍋爐、電梯等安全提升行動,抓好氧氣(工業氣)瓶、化工企業特種設備、高風險大型游樂設施排查整治,針對門鎖裝置、緊急報警裝置、救援對講系統等抽查不少于30臺電梯,全縣電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電梯無紙化維保率95%以上、懸崖秋千使用登記率100%、燃氣調壓裝置法定檢驗率90%以上。 |
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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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文化旅游領域 |
持續深化文化旅游領域安全綜合整治,落實極端天氣條件景點關停制度和最大承載量管控規定,圍繞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和常態化事故隱患自查自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機制落實情況開展系統治理,納入等級動態管理的文化旅游企業不低于98%、年度文物保護單位巡查率100%、游客滿意度90%以上。 |
縣文化旅游委,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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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 |
嚴格落實重慶市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實施方案,2025年全縣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鄉鎮(街道)覆蓋率100%。 |
縣經濟信息委、縣發展改革委、縣公安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商務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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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民爆 領域 |
全縣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覆蓋率100%,民爆銷售企業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率100%,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新訓率100%。加強對爆破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核、安全教育和對爆破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爆破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
縣公安局、縣經濟信息委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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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農業農村領域 |
聚焦農業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安全生產監管,全年開展檢查25家(次)以上,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及安全生產培訓不低于5場,大力宣貫農業機械、農村沼氣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田間道路建設期間和資產移交前的安全監管,分管領導每月帶隊檢查1次,并委派現場代表,對現場施工方面全面負責,每周到施工場地巡查走訪,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督促監理單位每天開展安全生產檢查。 |
縣農業農村委,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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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商務 領域 |
聯合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確保覆蓋率100%。按照市上要求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監管機制,常態化打擊整治非法制運銷成品油“黑窩點”“黑加油車”。強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全覆蓋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安全生產管理。 |
縣商務委,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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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城市管理領域 |
加快推進城市道路塌陷預防和隱患排查整治,市政設施結構病害整治率保持95%以上,城市橋隧智慧建管覆蓋率達到75%以上。 |
縣住房城鄉建委,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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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衛生健康領域 |
醫療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覆蓋率100%;2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完成率100%,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年度任務完成率100%。 |
縣衛生健康委,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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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防汛抗旱領域 |
完成紙廠溝山洪溝治理任務,完成尖山、魚鱗、天星、峰靈等4處水毀修復建設任務。 |
縣水利局,縣級有關行業部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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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內澇治理領域 |
開展城市排水防澇防護設施建設工程,新建改造雨水管網3公里以上。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級有關行業部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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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地災防治領域 |
完成32個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避險轉移預案編制,建設完成1018個地質災害風險碼,完成3個重點防治小流域風險管控建設,完成建設23處地質災害群專結合監測預警,啟動1處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 |
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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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森林防火領域 |
開展森林草原隱患排查和查處違規用火行為專項行動;新建森林防火標準化檢查站3個。 |
縣林業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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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抗震 領域 |
開展重大基礎設施地震災害風險評估。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三)重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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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內容)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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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強化黨政領導干部責任 |
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清單和年度重點任務清單,落實半年述職報告制度。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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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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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實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工作要求。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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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
將“三管三必須”責任落實到各級行業部門班子成員、內設機構和崗位。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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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
建立更新行業領域基礎臺賬、風險管控清單、隱患排查整治清單。 |
縣應急管理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教委、縣經濟信息委、縣民政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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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動態厘清新興業態安全監管職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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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動態厘清公路、水庫、大壩等災害防治責任。 |
縣發展改革委、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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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明晰縣級重點建設項目縣、鄉鎮(街道)安全監管邊界,健全上下聯動、協同監管機制。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等,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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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強化企業單位主體責任 |
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檢維修、動火動焊、有限空間作業等全過程管控。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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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強化國有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考核。 |
縣國資監管中心、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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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強化醫院、學校、工地、森林、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區景點等經營管理單位和河、庫、壩、塘、堰、閘等水利設施主管單位的防災減災救災職責。 |
縣發展改革委、縣教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林業局等,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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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提升綜合統籌協調能力 |
優化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議事協調機構組織架構及運行機制。 |
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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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提升綜合統籌協調能力 |
發揮專項辦公室(指揮部)職能作用。 |
縣應急管理局、縣經濟信息委、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縣消防救援局、縣氣象局、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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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堅持“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多拍攝隱患場景”,用好“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強化典型經驗推廣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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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 |
出臺貫徹落實方案,組織、編制、財政、機關事務、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縣級部門落實相關配套政策。 |
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局、縣機關事務中心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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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強安全生產治本攻堅 |
加強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倒查追究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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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完成年度重點任務。學好用好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開展“專家進萬企”指導幫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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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固本強基 |
進一步完善防減救災議事協調組織架構和運轉機制,聚焦防災減災“叫應、轉移、熔斷”關鍵環節,健全黨政領導靠前指揮、網格化傳導、關鍵期應急響應“降標提級”、洪澇聯排聯調、流域聯防聯控、“44NN”預警響應、“十戶聯防”避險轉移和“七情”統計督導等工作機制。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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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探索綜合減災示范指標體系建設。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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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固本強基 |
建立農房安全常態化巡查機制,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抗災改造,避免在地質條件差、泥石流易發區和山洪災害危險區選址建房。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委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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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強安全韌性城市制度體系建設 |
探索建立城市安全風險體征指標體系和風險評估模型。 |
縣應急管理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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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鞏固拓展城市治理風險清單管理試點成果,開展城市生命線工程綜合治理。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經濟信息委等,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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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強安全韌性城市制度體系建設 |
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經濟信息委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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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強事故災害風險源頭管控 |
啟動應急管理“十五五”規劃編制。 |
縣應急管理局、縣級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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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強化高危項目立項咨詢評估,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要求。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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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強化建設項目災害風險避讓和災害設防。 |
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等,各鄉鎮(街道) | |
|
27 |
抓好應急預案修編和演練 |
動態修編縣、鄉鎮(街道)各類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 |
縣應急管理局、有關縣級部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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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規范編制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預案和企業單位現場處置方案。縣級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應急演練,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每年至少組織1次以先期處置、轉移避險、自救互救為重點的應急演練。 |
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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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督促企業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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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開展應急應戰聯演共訓。 |
縣應急管理局、縣國防動員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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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抓好應急指揮部和隊伍建設 |
開展縣、鄉鎮(街道)應急指揮部體系建設,場所建設完成率100%,通信指揮設備配備率100%。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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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建立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聯合值守、信息互通機制。 |
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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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完善毗鄰區縣應急聯動機制。 |
縣應急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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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開展社會應急力量分類分級測評。 |
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委等社會應急力量業務管理部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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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開展電力、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專業隊伍認定。 |
縣應急管理局、縣經濟信息委、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管局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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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縣級、鄉鎮(街道)按規定配備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人員。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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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按市應急管理局要求,完成增發國債項目裝備配發、培訓工作。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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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抓好會商研判和處置應對 |
堅持“1+7+N”會商研判機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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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抓好會商研判和處置應對 |
完善自然災害分段分級分層分類預警響應規程,優化“一行業一措施,一鄉鎮一方案”響應指令體系,綜合運用應急廣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鳴鑼吹哨、敲門入戶等手段,確保預警叫應直達基層。推廣流域聯防聯控、“十戶聯防”,落實極端情況下“禁停撤疏”緊急管控措施,針對小概率、高風險、超常規事件果斷提級響應。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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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抓好救災救助和恢復重建 |
健全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年度預算預撥機制。 |
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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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落實應急期、過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災生活救助以及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倒房重建和維修加固補助政策。 |
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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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深化行政執法改革 |
厘清行業主管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落實會商協作、線索處置、信息共享等管執協同機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44 |
精準編制縣、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執法事項清單。 |
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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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嚴格規范精準執法 |
科學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要負責人履職和危險作業規范執行等方面的情況作為重要檢查內容。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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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對企業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落實“一案雙罰”“行刑銜接”。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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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堅持“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嚴格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出臺自然災害調查評估辦法,依法查處自然災害責任事件。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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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
開展“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等系列活動。強化重要節點、重要事項、重要政策的宣傳和新聞發布。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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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在縣級電視媒體設置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專欄。 |
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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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提升社會公眾監督質效 |
落實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推動各行業領域企業建立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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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提升社會公眾監督質效 |
推動安全評價、檢驗檢測、安全培訓等機構規范化率100%,依法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失實安全評價報告等違法行為。 |
縣應急管理局、縣經濟信息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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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提升市場多元共治能力 |
發揮安責險、巨災保險作用,創新“事故預防和災害救助+金融保險”模式。 |
縣應急管理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住房城鄉建委、巫溪金融監管支局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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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引導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搶險救災。 |
縣應急管理局、縣民政局,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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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加大成功預警避險轉移表彰獎勵力度。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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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加強科技基礎支撐能力建設 |
科學規范使用國債項目配備設備,淘汰落后工藝及設備。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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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新型實用技術工藝和裝備設備評選。 |
縣應急管理局、縣科技局,各鄉鎮(街道) |
(四)城鄉消防專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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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內容) |
責任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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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特大火災起數 |
0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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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災起數 |
較2024年下降10%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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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火災亡人數 |
較2024年下降5%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4 |
消防領域 |
開展行業消防安全“四個一”活動。深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推進暢通“生命通道”專項行動,強化經營性自建房隱患整治。加強廠房庫房、學校、醫院、養老院、大型商業綜合體、多業態混合經營場所等重點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設施。 |
縣教委、縣經濟信息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局等,各鄉鎮(街道) |
|
5 |
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 |
圍繞銷售、使用、停放、充電、報廢回收等環節持續推進“全鏈條”整治。推進電動自行車充換電設施、以舊換新和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處理體系建設,開展違規停放充電、非法改裝等排查整治,優化完善充電電價政策,強化事故溯源調查結果運用。電動自行車充電端口配建比不低于1∶5,且能滿足各類電動兩輪車充電實際需要;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照居民合表電價計收。 |
縣消防救援局、縣發展改革委、縣經濟信息委、縣公安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商務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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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整治 |
加強冷庫、凍庫、室內冰雪場館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的技術審查和實地檢查,嚴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強化對小散冷庫施工的日常監管,動態掌握情況,嚴防漏管失控。 |
縣消防救援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等,各鄉鎮(街道) |
|
7 |
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管理 |
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限制使用、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嚴格涉及動火作業小型工程的備案管理,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內部審批制度,嚴格動火作業現場管控。 |
縣消防救援局、縣教委、縣經濟信息委、縣民政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管理局、縣民族宗教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
8 |
加強城鄉火災防控基礎建設 |
啟動《巫溪縣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 |
縣消防救援局、縣級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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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消防隊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
縣消防救援局、縣發展改革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等,各鄉鎮(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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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抓好消防救援體系和力量建設 |
深化指揮控制、作戰力量、作戰保障“三大體系”建設,建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編隊。完善消防救援隊伍與社會救援力量聯勤聯訓聯戰機制。 |
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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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鄉鎮專職消防隊評估,推進鄉鎮消防隊建設,建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推進社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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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嚴格規范精準執法 |
落實《重慶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
縣消防救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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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高樓消防” |
強化“高樓消防碼”使用,健全城市消防安全體征指標體系。 |
縣消防救援局 |
|
12 |
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綜合智管 |
重點打造規范充停場景,實現3類多跨事件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貫通。 |
縣消防救援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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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心政策問答
(一)什么是安全生產?
答:所謂“安全生產”,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了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采取相應的事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使生產過程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進行,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二)安全生產“三個必須”是指什么?
答:安全生產“三個必須”是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
(三)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是怎么劃分的?
答: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事故一般分為以下等級: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生活中有哪些常見的安全事故?如何防范?
答:結合巫溪實際,一是我縣很多公路路況較差,駕乘人員不規范駕駛、乘坐車輛,屢屢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給家庭造成沉重的負擔,給社會帶來各種不利影響。比如奉節縣平安鄉1今年發生1起7人死亡3人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給好幾個家庭帶來沉重的打擊。需要提升駕乘人員安全意識,做到文明駕駛、安全駕駛,同時加大違法行為處罰力度,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二是農村冬季烤火取暖、熏臘肉十分普遍,每年都因為冬季烤火取暖導致一氧化碳中毒多發,熏臘肉導致火災多發。需要大家注意熏臘肉不能離人,烤火取暖務必要做好門窗通風,年輕人多勸導老年人,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比如某鄉鎮農戶熏臘肉導致火災,造成好幾萬元的損失,幸好消防隊救援及時,無人員傷亡。三是建設施工中,容易發生高墜、物體打擊、觸電等事故。比如某鄉鎮施工中,工人違規站在鏟車進行高處作業,摔下來當場死亡。某建筑工地,工人未佩戴好頭盔,從2米高的施工平臺摔下來,安全帽脫落,當場死亡。需要加強安全常識教育培訓和過程檢查督查,對工作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五)自然災害的危害有哪些?
答:1、破壞道路,直接影響人的出行。尤其是地震造成的道路裂縫,洪災沖垮道路,直接將人類修筑的道路破壞,不僅直接造成經濟損失,且直接影響人類的出行。2、破壞人類的房屋等建筑。3、直接威脅著人類的生命。4、破壞人類的莊稼。比如洪災和干旱,兩者都是極端現象。直接將莊稼沖走、淹死和旱死,造成顆粒不收。5、產生次生災害或流行病。6、破壞人類其他的生活物資來源。
舉例說明:2024年,僅7月巫溪縣就發生3次極端降雨過程。特別是7月8日20時至14日16時,全縣累計降雨量153.9毫米—505.6毫米、為全市降雨強度最大區縣,較歷史同期降雨偏多近2成,16個鎮街降雨量超過250毫米,5條河流超警戒水位,導致全面大面積受災。近6年全縣每年自然災害導致直接經濟損失均超3千萬元,平均每年經濟損失1.3億元。一般年份自然災害損失占同期GDP的比重約在0.3%-0.5% ,但一些重災年份占GDP的比值甚 ?至達到2%(2024年GDP采用2023年數據)。由此可見,洪水等自然災害給大家帶來的影響是很深遠的,造成的損失很大,對大家的生活生產影響很深遠。
(六)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非法違法生產建設或漏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舉報電話是多少?
答:發現重大安全隱患、非法違法生產建設或漏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可以撥打12350進行舉報。
六、專家視角
縣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人:安全是人類最重要、最基本的需求,是人民生命與健康的基本保證,一切生活、生產活動都源于生命的存在。如果失去了生命,生存也就無從談起,生活也就失去了意義。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諧之基。安全生產始終是各項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全生產關系著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體現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安全與生產、效益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安全好了,才能保證更好地生產。
安全生產是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實現四個現代化的重要條件。發展社會主義經濟,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首要條件是發展社會生產力。而人是社會生產力中構成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我們要發展生產力的話,就一定要保護勞動者,保障他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如果沒有進行安全生產,使勞動者的健康安全受到了損傷危害,那么生產也會受到損失,更重要的是社會主義經濟的發展就會受到阻礙。
防災減災也是應急工作的一個要點,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不僅涉及政府部門,而且需要社會各方面的支持和參與,為了進一步明確政府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的職責,更好地發揮村委會、居委會以及紅十字會、慈善會和公募基金會等社會組織在自然災害救助工作中的作用,條例規定: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國家減災委員會負責組織、領導全國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協調開展重大自然災害救助活動,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部門負責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自然災害救助相關工作;村委會、居委會以及紅十字會、慈善會和公募基金會等社會組織,依法協助政府開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
七、要點涉及的專業名詞解釋。
1.安全監管:安全管理的一種,是為了維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運用行政力量,對安全進行監督與管制的一種特殊活動。監管,通常情況下為監督與管制之合稱。監為監視、觀察,“監者,臨下也,領也,察也,視也”;督為責成、催促,“察者,察責催促也”。現代管理中的監督,是指管理主體為獲得較好的管理效果,對管理運行過程中的各項具體活動所實行的檢查、審核、監督督導和防患促進的一種管理活動。
2.生產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
3.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指揮、救援計劃等。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應急預案幾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
八、政策咨詢:
政策解讀單位:巫溪縣應急管理局
解讀人:文國洲(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解讀電話:023-5172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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