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一、文件制定背景及依據
(一)制定背景
科技創新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引擎,抓住科技創新就是抓住發展先機。為加快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聚焦“四個面向”,推動科技創新項目、人才、資金一體化配置,2021年5月14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明確30條具體舉措支持科技創新。為抓好貫徹落實,提升縣域科技創新基礎能力,2023年3月6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修訂)》(巫溪府辦發〔2023〕10號)。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于科技創新的新要求新安排,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發展,進一步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結合巫溪實際,縣人民政府對《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修訂)》(巫溪府辦發〔2023〕10號)進行了修改,印發《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修訂)》。
(二)制定依據
1.《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47號)。
2.《中共巫溪縣委關于深入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引領高質量發展的決定》(巫溪委發〔2021〕16號)。
3.《重慶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2—2025年)》(渝府辦發〔2022〕56號)。
4.《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修訂)》(巫溪府辦發〔2023〕10號)。
二、目標任務
加快培育創新主體、建設科技創新平臺、壯大創新人才隊伍、完善技術轉移服務體系,促進創新鏈、產業鏈、人才鏈、政策鏈、資金鏈深度融合,以科技創新賦能巫溪縣域經濟社會快速發展。
三、適用范圍
主要面向登記注冊、依法納稅、誠信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
四、主要內容
《財政金融政策》包括優化科技創新資源布局、扶持產業技術創新、發展大數據智能化等11個方面,共24條措施支持科技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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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優化科技創新資源布局 |
1.支持研發平臺建設。 |
對獲得市級重點實驗室認定的,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50萬元的配套建設補助,每年進行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分類分檔給予10—30萬元的運行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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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獲得市級認定新型高端研發機構、新型研發機構(初創型),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配套建設補助,每年進行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激勵經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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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獲得國家級、市級認定的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在獲得國家級、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配套建設補助,每年進行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分類分檔給予國家級5萬—10萬元、市級3萬—5萬元的運行補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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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獲得市級認定的研發平臺,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一次性20萬元配套建設性補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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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引進高端研發機構。 |
對新建立的研發機構,根據績效情況,給予不超過300萬元的綜合支持,引導其聯合開展協同創新,共同實施重大科技計劃任務。對經市級新認定的高端研發機構,可“一事一議”給予綜合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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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扶持產業技術創新 |
3.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 |
對獲得市級以上授牌的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建設補助,每年進行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分類分檔給予運行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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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 |
支持實施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每個重大項目不超過1個主攻方向,每個項目給予20萬-2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特別重大的縣級科技創新項目,可“一事一議”給予綜合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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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承接市級及以上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
對牽頭承擔市級及以上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的單位,根據項目合同實施進展績效,縣級按項目上年度實際市撥經費的1%獎勵研發團隊,每個項目獎勵最高10萬元,每個單位獎勵最高2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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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支持新產品推廣應用。 |
對首購首用經認定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按實際支付額不高于10%的比例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企業生產的市場認可并經專業評定的市級以上新產品,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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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
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且研發費用納入國家統計的企事業單位,按其年度依法認定的研發費用總額的3%給予補助,單個企事業單位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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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 |
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未享受獎勵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復審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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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展大數據智能化 |
9.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升級。 |
支持制造業企業建設“5G+工業互聯網”集成創新應用項目和創新示范智能工廠,以設備和軟件投資額為基準,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按照10%的比例給予配套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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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進農業科技創新 |
10.支持農業創新平臺建設。 |
支持推進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種質資源庫(圃、場、區)、區域性畜禽基因庫等項目建設,支持農業科技園區、現代農業產業園、創業園、技術推廣示范平臺及專家大院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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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支持農業重點領域技術創新。 |
支持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團隊建設,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對單個團隊按不超過30萬元予以配套支持。支持種業科企聯合體建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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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科技金融支撐 |
12.支持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 |
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知識價值信用貸款,支持科技型企業利用“誠信貸”政策獲得信貸,發揮融資擔保機構為科技型企業增信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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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強知識產權保護 |
13.支持知識產權創造。 |
對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標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件。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商標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企業牽頭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項目,于上年度經相關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發布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的標準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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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支持知識產權運用。 |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經費補助,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申報時采取補差方式補齊高一級補助經費。對首次獲得“貫標”認證證書的企業,給予5萬元的經費補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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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鼓勵科技人才集聚 |
15.大力引進科技創新人才。 |
對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的企業,2年內按企業支付人才的收入不高于10%的比例對企業予以補貼;對引進人才領辦、創辦企業或科研機構的,經評審認定,除享受市級以上政策以外,縣級給予10萬元補助,支持實施科技研發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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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支持科技創新人才安居保障。 |
為在巫溪工作滿一定年限的科技創新人才提供住房,優先保障企事業單位重點人才所需,可以享受租金優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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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支持科技人才到基層服務。 |
深入實施科技特派員制度,每年安排1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科技人員向生產和基層一線流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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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強科技成果轉化 |
18.搭建成果轉移轉化載體。 |
積極吸引市內外技術轉移機構來巫溪設立工作站。做好科技成果登記工作,及時指導企業進行成果轉移轉化。加強技術交易市場的管理,支持設立技術合同登記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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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推動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
支持企事業單位購買或引進經科技部認定的先進技術成果并實施產業化,按實際技術合同總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個合同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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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促進區域協同創新 |
20.支持協同創新和科技交流合作。 |
強化市、縣兩級聯動,強化“奉節—巫山—巫溪”板塊協同創新發展,加強川渝協同創新,支持對接市內外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科技合作,支持跨區縣聯合舉辦科技成果推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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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強化科技創新保障 |
21.健全創新決策機制。 |
組建科技咨詢委員會,建立跨部門、跨行業協同會商會審聯席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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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強化政策落地機制。 |
細化政策內容,簡化申報程序,妥善處理新舊政策銜接,加大宣傳解讀力度,加強市、縣兩級聯動,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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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完善績效管理機制。 |
健全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完善評價指標體系,強化創新主體履行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完善內部監督約束機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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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營造科技創新氛圍 |
24.支持科普基地建設。 |
對企事業單位建設科普基地給予支持,經獲得市級、縣級科普基地認定的,分別給予10萬元、3萬元的補助。 |
五、核心政策解答
問1:《財政金融政策》有哪些高含金量措施?
答1:這次修訂《財政金融政策》的出臺,是以“真金白銀”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共提出了24條有力舉措,涉及科技創新主體、人才、資金、平臺、知識產權等多個方面。其中,16條舉措明確提出資金獎勵或補助的對象、內容、金額,單項綜合支持金額最高達到了300萬元,多項舉措中的獎勵或補助都在10萬元以上;9條舉措強化對重點領域技術創新、人才安居、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為方便直觀了解,列出部分獎補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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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補對象 |
獎補內容 |
獎補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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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研發機構 |
從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重大課題研究的高端研發機構 |
不超過3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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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孵化器等 |
市級以上的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補助 |
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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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 |
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獎勵 |
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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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 |
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通過獎勵 |
1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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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認定研發平臺 |
新獲得市級認定的研發平臺建設補助 |
2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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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實驗室 |
新獲得市級認定重點實驗室建設補助 |
50萬元 |
問2:《財政金融政策》中提到的科技創新平臺怎么申報?
答2:目前,重慶市市級以上的創新平臺涵蓋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多個類目,要完成市級科技創新平臺的認定,申請的企事業單位或組織需參照相對應的市級管理辦法文件,按要求進行申報。例如,企業A是一家運營服務有限公司,依托該企業組建了眾創空間,想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參照《重慶市眾創空間認定和管理辦法》,企業A滿足申請的10個條件,企業A向縣級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推薦后報送市科技局,對企業A開展形式審查和會議評審,并組織專家對眾創空間進行實地評估,最后審核確認,市科技局將眾創空間名單面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予以認定。
問3:申請了市級獎補政策后,還能申請縣級獎補政策嗎?
答3:《財政金融政策》中多條措施明確提出準許同時申報,如“支持研發平臺建設”“支持新產品推廣應用”等舉措規定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進行獎勵或補助,準許企事業單位按照《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明確的獎補政策,申報縣級補助,同時,符合《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47號)獎補政策的,企業也可繼續申報市級獎補資金。
問4:怎么申請獎勵或補助?
答4:符合申報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平臺等,可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給予獎勵或補助。例如,科技型企業A在相關領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產生并應用,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自建了用于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工作載體,申報市級技術創新中心并成功通過認定,即可向行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主管部門審核后向縣級財政部門申請資金,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建設補助。
問5:與其他政策有沖突時,如何申報?
答5:其他相關文件規定與本政策相沖突的,按照“從優、從高、同類別不重復計算”的原則執行,同一項目、同一事項不得重復享受同級財政扶持政策。若遇國家、市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的政策規定執行。
六、新舊政策差異對比
《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與《巫溪縣支持科技創新若干財政金融政策(修訂)》(巫溪府辦發〔2023〕10號)的主要差異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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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政策 |
新政策 |
主要差異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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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對獲得市級認定的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10萬元的配套建設補助,每年進行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分類分檔給予3萬—5萬元的運行補助。 |
(一)支持企業創新平臺建設。對獲得國家級、市級認定的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在獲得國家級、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配套建設補助,每年進行績效評價,并根據評價結果分類分檔給予國家級5萬—10萬元、市級3萬—5萬元的運行補助。 |
增加了國家級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補助。理由:為進一步激發創建國家級觀測站積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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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實施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每個重大項目不超過1個主攻方向,每個項目給予200萬元的資金支持,項目實施“里程碑”式管理。 |
(四)支持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實施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每個重大項目不超過1個主攻方向,每個項目給予20萬-200萬元的資金支持。 |
調整了縣級科技創新重大項目資金支持金額。理由:將資金支持范圍調整為20萬-200萬元,可依據項目研發規模、技術難度等實際需求進行差異化資源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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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支持承接市級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
(五)支持承接市級及以上重大科技計劃項目。 |
增加了市級以上重大科技計劃項目獎勵。理由:進一步激發企業申報市級以上科技項目,促進企業技術創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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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建立研發準備金且研發費用納入國家統計的市級科技型企業,按投入研發費用1%給予補助。 |
(七)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且研發費用納入國家統計的企事業單位,按其年度依法認定的研發費用總額的3%給予補助,單個企事業單位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
將“按投入研發費用1%給予補助”調整為“按企事業單位年度依法認定的研發費用總額的3%給予補助”。理由:進一步提高企事業單位加大研發投入的積極性,補助金額為年度依法認定的研發費用總額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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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支持科技型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市級首次認定的科技型企業,連續3年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報更新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萬元。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未享受獎勵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復審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 |
(八)支持科技型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未享受獎勵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復審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 |
刪除了對科技型企業連續更新年報的補助。理由:調整資金用于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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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升級。縣級統籌工業專項資金,支持制造業企業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以設備和軟件投資額為基準,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按照9%的比例給予配套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萬元。 |
(九)支持企業智能化改造升級。刪除“縣級統籌工業專項資金,支持制造業企業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以設備和軟件投資額為基準,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按照9%的比例給予配套補助,單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萬元。” |
刪除了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補助。理由:根據市級文件精神,避免政策冗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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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支持基金引導科技發展。統籌創新驅動發展專項資金擴大種子基金和風險補償基金規模,加大科技企業的支持力度。鼓勵和引導銀行機構、小貸公司與創投基金、股權投資機構及保險機構合作,實現投貸保聯動,為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加強種子投資基金管理,支持中小微初創科技企業,持續推進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試點工作,積極探索科技型企業輕資產融資新模式。 |
刪除“支持基金引導科技發展”部分 |
刪除了“支持基金引導科技發展”部分。理由:我縣種子基金已全部回收,現由市科技局統籌定向征集種子基金支持項目,縣級不再直接給予企業種子基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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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支持科技企業直接融資。支持科技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開展上市掛牌,對在科創板成功掛牌的企業,在獲得市級補助的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獎補。 |
刪除“支持科技企業直接融資”部分 |
刪除了“支持科技企業直接融資”部分。理由:根據公平競爭相關規定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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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支持知識產權保護。獲得國內專利授權后,對專利給予資助和獎勵。對通過PCT或巴黎公約等途徑獲得國外發明專利權后,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標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件。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商標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獲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商標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普通商標續展的商標權人,給予補助0.2萬元/件〔擬刪除〕。對企業牽頭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項目,于上年度經相關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發布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的標準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十三)支持知識產權創造。對新獲得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商標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件。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商標權人,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企業牽頭制定的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項目,于上年度經相關標準化主管部門批準發布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的標準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
刪除了專利資助和獎勵。理由:市級明確要求在2025年年底前要全面取消專利資助政策和專利年費專利代理等中介服務費等。 |
七、政策咨詢渠道
咨詢部門:重慶市巫溪縣科學技術局科技發展科
咨詢電話:023-5172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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