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府印發《巫溪縣2021—2025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新增、調整及撤銷方案》
巫溪縣人民政府于2025年4月正式公布實施《巫溪縣2021—2025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新增、調整及撤銷方案》(巫溪府發〔2025〕14號)。該方案經市政府批準,標志著巫溪縣水源保護體系進一步完善,為全域飲水安全提供核心保障。
方案的核心內容共三部分,一是新增的2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二是調整后的1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三是撤銷的2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其中巫溪縣白鹿鎮龍洞河下壩村供水站水源地保護區于2022年新增劃定,2025年撤銷)。這些新增調整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呈現多樣化特征,河流型、地下水型及水庫型均有涉及。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并劃定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水源地外圍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準保護區。保護區劃定后,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重慶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此次水源地保護區的新增調整及撤銷,是嚴格按照飲用水源管理要求執行。既保障了百姓用水需求,又優化了我縣供水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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