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氣環境質量
空氣質量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進行評價。2025年4月,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7天,同比減少3天,超標天數3天,同比2024年4月增加3天。全縣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月均濃度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月均濃度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上升1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月均濃度為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月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臭氧O3月均濃度為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月均濃度為0.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1毫克/立方米。
2025年1-4月,全縣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110天,同比減少6天,超標天數為10天,同比2024年1-4月增加5天。全縣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SO2平均濃度為1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NO2平均濃度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立方米,臭氧O3平均濃度為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平均濃度為0.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1毫克/立方米。
二、水環境質量
地表水水質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進行評價。2025年4月,全縣地表水總體水質為優。1個國控考核斷面(大寧河花臺)為I類水質,優于II類水質考核標準;市控考核斷面(湯溪河沙市鎮、梅溪河向子村、巴巖子河西槽)為II類及以上水質,其中湯溪河沙市鎮、巴巖子河西槽斷面均為I類水質,優于II類水質考核標準;市控評價斷面大寧河水文站為II類水質,達到II類水質考核標準,柏楊河馬蓮溪大橋為II類水質,優于Ⅲ類水質考核標準。13個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均為100%。
2025年1-4月,全縣5個考核斷面均達到考核標準。其中1個國控考核斷面(大寧河花臺)為II類水質,達到II類水質考核標準;4個市控考核斷面(湯溪河沙市鎮、梅溪河向子村、長溪河雙河、巴巖子河西槽)為II類及以上水質,其中湯溪河沙市鎮、長溪河雙河斷面均為I類水質,優于II類水質考核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