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是新時代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生態環境源頭防控和建設美麗巫溪的重要舉措。隨著我縣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現行的《巫溪縣“三線一單”方案》已不能完全適應我縣綠色高質量發展工作需要。7月19日,巫溪縣人民政府印發《巫溪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方案(2023年)的通知》(以下簡稱《調整方案》)
《調整方案》明確,巫溪縣“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全縣環境管控單元由19個調整為17個,總體格局保持穩定。主要內容有5個方面:
一是優先保護單元。由13個減少為10個,面積由2291.45平方公里調整為2349.58平方公里,增加58.13平方公里,占比58.4%。
二是重點管控單元。由3個增加為4個,面積由66.08平方公里調整為21.24平方公里,減少44.84平方公里,占比0.5%。
三是一般管控單元。3個保持不變,面積由1663.32平方公里調整為1650.03平方公里,減少了13.23平方公里,占比41.1%。
四是全縣總體管控要求。全縣總體管控要求由14條調整為11條,在原總體管控要求基礎上刪除12條,保留并修改2條、新增9條。
五是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由“市級總體管控要求—區縣總體管控要求—單元管控要求”三個層級框架組成,堅持目標和問題導向,以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為核心,統籌考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間布局、污染物排放、環境風險、資源開發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環境準入要求。準入清單主要突出秦巴山區、三峽庫區生態涵養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強化水土流失和農業農村污染治理。
自《調整方案》印發之日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充分應用在治水、治氣、治土、治廢、治塑、治山、治岸、治城、治鄉等環境管理中,應用在服務國家和巫溪縣重大發展戰略實施方面,發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底線約束和決策支持作用,推動在政策制定、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工業園區管理、用地審批、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等的應用,保障巫溪縣經濟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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